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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用規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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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借閱人借閱圖書,請於本館向管理員或具權限之會務人員申請登錄圖書借閱資訊,或以電子郵件及即時通訊軟體知會圖書條碼、書名及借閱人,並待管理員回復確認後,方完備借閱程序。
二、借閱人於「慈悲書齋」網站,挑選欲借閱之書籍後,以電子郵件或即時通訊軟體知會本館管理員圖書條碼、書名及借閱人等相關資訊,並待管理員回復確認後,方完備借閱程序。續可擇期親赴本館取書,或由本館管理員或會務人員取書後擇期轉交。
三、借閱上限為五冊,圖書及視聽資料借閱期均為三十天,若圖書尚無人預約方得辦理續借,惟需於到期日前,通知本館管理員辦理續借手續並回復確認後,方完備續借程序。每次續借亦以三十天為限。
四、借閱人還書,請於本館向管理員或具權限之會務人員申請歸還圖書,或以電子郵件及即時通訊軟體知會歸還之圖書條碼、書名及借閱人等資訊,並待管理員回復確認後,方完備歸還程序。
五、逾期未還者,逾期一天停借一天,逾期兩天停借兩天,依此類推。
六、書籍遺失或毀損嚴重,需賠償原書,無法購得原書,則需以同等價值之圖書賠償,限定近兩年出版之圖書。
七、視聽資料若有遺失或污損等,借閱者應購置相同版本資料或購置同等價格以上之資料,若無定價者,以錄影帶及影音光碟(VCD、DVD、CD-ROM)等貳仟元/卷(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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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籍: | 2005 | 雜誌: | 0 | 媒體: | 352 | 設備: | 0 | 今日借用總數:0 | 今日歸還總數: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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